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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进行昭通商标注册证的变更有什么后果?
按照法律规定,涉及到企业登记事项的变更,必须依法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才能依法经营。以公司名称变更为例,涉及到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所有含有公司名称的证照都需要变更,其中自然也包括商标注册证。由于商标注册证在取得后往往会被企业束之高阁,因此其变更事宜也经常会被企业经营者忽略。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登记事项变更时,如果不及时进行昭通商标注册证的变更,将会面临如下不利影响:
1、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因此,发生名称变更后,如果企业不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变更,将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2、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无法提供直接使用证据。所谓撤三,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他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如果不想商标被撤销,,就必须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而如果注册人的名义发生变更,必然无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册人名义使用商标的证据,实际使用证据可能会不被采纳。这样势必会影响商标评审裁定结果,对注册人造成不利影响。
3、不便于商标管理和使用。由于注册人名义未变更,会造成公司各项证照持有人名义不统一,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增加工作成本。因此,当企业发生登记事项变更时,一定要注意检查包括商标注册证在内的全部证照是否及时办理了变更登记,以免给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及时换证,才能从容应对。
没公司能申请商标吗?没公司能申请商标的,我们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需有个体户营业执照或农村承包合同等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申请商标。其中个人申请,需要有:
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农村承包经营户(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后,所有权归属个人所有。如果公司想使用该商标,需得到个人授权许可,并在商标局备案,才可以。
最近,打着“互联网 ”旗号的代理记账公司越来越多,叫人摸不着头脑:互联网 时代的代理记账,究竟是一场颠覆革新,还是仅仅为可笑的噱头?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 对于目前市场上一众“互联网 代账公司”,其真实身份是什么?是否靠谱?又具有什么样的特性呢?相信大家对这些问题也抱有很大的疑惑,下面公司注册平台财税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一聊。
事实上,这些喊出低报价的“互联网 ”代账公司,几乎都属于“外来户”——原先并未从事过相关业务,由于种种原因打着“互联网 ”的旗号进入代理记账行业的公司。 主要分为两类: 1、寻找新方向的传统行业“游击型”公司 2、原有互联网行业的“红眼病”公司 简单而言,这些形形色色“互联网 ”代账公司具有以下普遍特征: 初期:杀气腾腾 无论是传统行业“游击型”公司还是原有互联网行业的“红眼病”公司,进入行业之初都显得杀气十足,异常自信。
中期:手忙脚乱 当铺天盖地的广告带来了部分盲目的客户时,这些公司的苦日子才刚刚开始。没有客户时,无论怎么吹,怎么夸海口都行,但有了客户就要见真钢了,什么经验都没有,不乱才怪! 未来:前途堪忧 商业常识告诉我们,任何不盈利的项目都是不可持续的。互联网确实厉害,但再怎么厉害却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它提高了效率,改善和改变了原有的通路,却没有改变事物的本质!
商标注册如果不能领取商标注册证书,那么前面做的一切都可能付诸流水。能否另外商标注册证书这和商标注册公司有直接的联系,除非你自己到北京商标局大厅办理。阅读完下文,您将会知道商标注册公司哪家好的方法:
商标注册公司哪家好?一个好的商标注册公司一般要具备以下特点:
1、专业的商标查询能力,因为商标查询可以避免在先申请的商标有冲突的可能性,这样可以大大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率。
2、国家一级备案机构,如果您找的是设计公司或者注册公司,这种是商标二级代理公司,一般只接单没有对应的专业能力。
涉外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规定,如果是涉及到涉外商标的话,其侵权的管辖权都是在当地政府。那么涉外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涉外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规定涉外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是私权,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一般属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范畴。
有关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法大多规定注册性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经注册取得的商标权)的有效性问题由注册地国家专属管辖,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通常不专门设置管辖权规则。就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而言,无论是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还是各国国内法,都是既可以由侵权行为地国家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国家管辖。然而传统上,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管辖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案件,而不管辖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案件——无论是否涉及本国人或者在本国有住所、居所、惯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当事人。也就是说,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事实上是由侵权行为地国家专属管辖的。我国法律也没有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问题特别作出规定,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案件,由于侵权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我国法院当然是有管辖权的。实践中,我国法院所管辖的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大多属于这一类。对于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案件,从制度层面来说,如果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我国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行使管辖权,如果案件与我国没有上述三种联系因素,我国法院还可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三条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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