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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个人商标申请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作者:昭通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24 08:08:44

1.注册文字商标,首先要查询在同类型商标中有没有注册的,有相同或近似是不可以注册的。

2.接下来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去商标局办事大厅按要求递交申请表和其他补充材料办理。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申请时只需要按代理人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即可。

3、审查:接到商标申请资料后,商标局会先审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齐备,费用是否交齐。如果有遗漏的部分,会通知申请人在30天内补正材料。

4、查核: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主要是通过检索、分析、对比和必要的调查研究,检查该注册商标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的注册规定。时间大概在1年左右。

5、审查结果的结果有3种:①初审公告:实质审查合格后,商标局会发布商标初审公告。②部分驳回并公告:当注册商标申请的部分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该部分内容会被驳回,其他为驳回部分会进行初审公告。③全部驳回不予公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禁注和禁用条款或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局会驳回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商标不予公告。

文字商标的优缺点是什么?

优点:1.文字商标同时具有形、音、意,分别用于感目、感耳、感心,能直观的传达信息,便于称呼;2.文字商标的注册成功率较高,因为文字商标查询相对容易,可预先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故通过审查的概率相对较高。

缺点:1.受语言、地域影响程度较大,部分文字商标就难以被当地人记忆和认知,这也是国际品牌一般都会再针对东道国重新注册当地文字商标的原因;2.某些只可意会难以言明的意义,通过图形更容易传达,而文字商标在这类表达上有所欠缺。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见附件三),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昭通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见附件四),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

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申请提出六个月之内提出的,申请人还可要求优先权。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企业运营互联网实施品牌推广的情况已经成为企业品牌推广的基本方法之一。当然也就存在一些不法企业采用侵害其他企业商标权的办法为自己企业的产品营销铺路的情况存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企业运营互联网实施品牌推广的情况已经成为企业品牌推广的基本方法之一。

当然也就存在一些不法企业采用侵害其他企业商标权的办法为自己企业的产品营销铺路的情况存在。在互联网品牌推广中,较为常见的品牌推广的违法形态如下:昭通商标注册公司为大家举例如下:

甲公司在第5类商品上拥有“A”商标的专用权,且对外做任何商标授权使用。甲公司发现,通过某搜索引擎,输入“A”,搜索结果中显示“A”商标下的产品相关的网页标题,但点击该网页却进入了乙公司的官方网站或乙公司的产品宣传网页。而且乙公司网页所宣传的产品与甲公司“A”商标产品存在相同或近似,足以引起公众误认。则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如果“A”商标属于驰名商标,则无论乙公司涉案网页所展示的产品是否与甲公司“A”商标下的产品相同或类似均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注意其间涉及甲公司名称权被乙公司在上述推广中滥用的,则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损害竞争对手。

关于此规定中的企业名称有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全称,第二种情况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字号。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经营者使用的是他人企业全称,其侵权认定比较简单。但是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企业字号仅仅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对该名称的使用并不能直接构成对他人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因此,就上述侵权案例而言,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如果甲公司能够举证甲公司的名称为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字号,则可以主张乙公司行为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反则无法构成。

一、《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昭通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商标转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转让;另一种是委托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机构办理。三、商标转让形式有3种: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四、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57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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